γ-氨基丁酸的食品添加剂法规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《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(GB2760-2014)中规定,γ-氨基丁酸作为食品添加剂,用作合成各类香精的香料原料。

在P170(表B.3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合成香料,序号1096,FEMA编号4288),γ-氨基丁酸是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合成香料。食品用香料是指人为加入的用于食品中香料,可分为2类:一是配制成食品用香精后用于食品加香,二是部分可直接用于食品加香。食品用香料、香精不包括只产生甜味、酸味或咸味的物质,也不包括增味剂。根据本标准,γ-氨基丁酸作为食品添加剂,仅限于用作香料合成食用香精,例如水果味香精、肉味香精等,而不是将γ-氨基丁酸作为营养物质使用。